关于抓好春节前后各项工作的通知

 

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
    年关渐近,为欢度佳节,使全体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公司研究决定,定于2018年2月9日(农历腊月二十四)至2018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七)放假,2018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初八)正常上班,现将春节前后的相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节前员工工资奖金兑现、清收欠款和社会务工人员劳务费等发放工作。
   (一)公司员工的劳保、福利、奖励、工会表示费和执业资格补助按人力资源部审核标准发放,员工所在区域公司必须在假前发放到员工手中,如有错落,请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
   (二)上述发放款中必须扣除员工在公司的欠款;经营承包负责人所经营项目的到期贷款、欠款必须在业主支付款中扣还。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制度,并做好协调解释工作。
   (三)经营承包负责人要切实抓好项目部员工工资及劳务人员工资的兑现。
    1.没有参加项目部承包的公司员工、试用员工的年度应发工资、月应发工资应在假前全部兑现。
    2.经营承包负责人应重视、关心下属项目部员工,对困难员工应给予必要的借支。
    3.经营承包负责人必须做好各项目工资兑现的细致工作,确保项目部劳务分包人工费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中,防止出现各种纠纷。凡因工资未兑现、材料供应商货款未按合同支付等引起纠纷,扰乱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公司信誉,对经营承包负责人给予1~10万元的罚款。
    4.公司和区域公司后勤管理人员应深入一线积极协助项目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因管理人员督促处理不力造成各类纠纷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各区域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按月工资收入20%的挂钩处罚。
    二、做好春节值班及后勤服务工作。
   (一)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及各项目部应分层抓好假期值班工作,由方胜利同志协同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逐项督促落实。
  (二)由集团公司方胜利同志带领两个小组抓好春节服务工作:一组负责假期防火防盗、治安保卫工作;一组负责欢迎员工回家和节后欢送员工的各项服务工作。
   (三)各区域公司必须安排值班人,项目部自行安排值班人员并上报名单至各区域公司,标明姓名、部门、联系方法,各区域公司请将统计名单于1月30日前上报公司办公室。
   (四)假期值班、加班人员薪酬待遇:农历三十和正月初一:外埠150元/天,英山100元/天;其它时间:外埠100元/天,英山80元/天。
    三、春节放假和收假的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集团公司、各区域公司两级后勤员工必须全力服务一线经营,凡因工作需要(如:招投标、收付工程款等)须推迟放假的,应加班完成工作;集团公司办公室抓好各地考勤监督,监督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留存,凡不按规定提前放假、逾期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假期工资不予发放,另处以双倍工资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二)请经营承包负责人将下属项目部人员回家到达时间和节后上班出行时间提前告知集团公司办公室,需要联系交通车辆的,提前10天联系,以便各部门做好人员接送服务工作。
    四、春节期间,树立公司上下文明风尚,公司内部不提倡拜年活动。
    五、公司股东正月初六按时参加股东大会。